< 終止妊娠必須經過本人同意而得以為之 >-首先,再次聲明我不會針對任何單一個案發表看法僅做台灣相關法條的分享-依照目前台灣的優生保健法第 三 章 第 9 條 明文規定懷孕婦女「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有配偶者,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我相信所有台灣婦產科醫師前輩先進的清白絕對不可能有強迫墮胎這樣的事情-如果真有此事請儘速交由警政署、衛福部嚴格審查務必揪出婦產科醫界的害群之馬以正視聽- Tags: 0 comments 139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 unknown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View all posts